該捉的不捉

哈!哈!哈!又來一件天底下的“窩囊事”呀!幾十年前發生的,今天又重演!
有權利的又濫用權威、亂捉人!沒有一點創新,來來去去就只會用那些讓人無法信服、不能接受的“爛”手段!
無理的行為、狂妄的擧動,何人會服、何人能從、何人還會
尊敬爾等啊!

不要以爲採用這種“骯髒又爛渣”的手段,英勇的人民就會被嚇退、躲
在家裏不敢為正義伸張!
不!不!不!
太低估吾等啦!正義還是要伸張,人民的聲音反而會更響亮、這將會
更激起人民的反感、憤怒及不滿!

那些該捉的不捉,還“懶死懶容”、逍遙自在、舒舒服服的住在洋樓、冷氣房裏“陰笑”着看那些不該捉的被捉!天理何在!除了這些,爾等還能做什麽“大”事!


完了!完了!
人民的基本權利已被剝奪、人民的尊嚴掃
地!滿腔的“藍”火、滿腹的“鳥”氣何處去!
一位人民的代議士在還沒有任何的證據證明前,只是隨便被一個“無賴”“誣賴”,就好像被一只無端端爬進來的“癩蛤蟆”身體上的“臭膿”亂沾到一點點,就
得背起“莫須有”的罪名,丟進地牢,至今還下落不明呢!
一位只是把事實的真相原原本本道出的“勇敢記者”,更在所謂的“内安法令”下被捕。什麽“内安法令”,應該是讓他們“内心感到平安”的法令!
那個!那條點起這把“濫叫”火的“寄生蟲”卻只是判個無關痛癢的懲罰!
誰不怒!誰不憤!又有誰不會被這不公平的對待氣到“肚爛”膨脹!

捉吧!把天下對爾等不滿的人全捉起來、全關進大牢呀!讓這個國只留
下那些爾等言出必從、永遠説“YES”的墻頭草、“社會敗類”、“寄生蟲”,最後變成一個屬於爾等自己“爽”的“小人”國!

1 条评论:

卖博士 字:孔明 说...

写的好,当权根本把人民当笨蛋。。。
为什么不抓废材阿末?
不抓鸡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