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s!Tangkap

記得小時候很喜歡玩“警察捉賊”的遊戲,而且每位小朋友不管是男的還是女的,都爲了要做警察而爭得面紅耳赤、口沫橫飛。
所以爲了不傷和氣,我們通常以“O PENG”(猜拳)的方式來決定誰可以當警察,誰得做賊。雖然這個辦法已經算是很公平的了,但還是有一些被迫做賊的小朋友會很不服氣,甚至不玩、甘願流着眼淚和着鼻涕自己玩泥沙。
當然,那些成功做警察的就非常興奮、雀躍不已,馬上炫耀自製的“警棍、手銬及手槍”,準備好好大幹一場,立志“爲民除害”捉盡天下的“賊寇”,而且還誇口不捉完最後一個絕不罷休。
如果碰到那些很會躲的賊就糟糕了,直到夜幕低垂、萬家燈火時還不能“收工”。

爲什麽每個人會如此積極要完成“工作”呢?
原來我們有一條遊戲的規則。。。
“如果不能捉盡所有做賊的警察,就是輸了!那麽以後就沒資格再做警察啦!”
怕嘞!所以每個做警察的不得不竭盡所能,就算已經喊到喉嚨沙啞、精疲力盡,還是得不停高喊“Polis!Tangkap。。。Tangkap。。。Sampai 。。。Habis!”

反 觀現在“真正的警察”,因爲摻雜了一堆害群之“物”,其“所作所爲”不但與我們心目中所謂的“大好人”恰恰相反,還大大破壞了警察在民間的公信力。也因爲 有這一群“廢物”的存在,導致那些富有正義、盡忠職守的好警察平白蒙受“冤枉”,無形中也把他(她)們廉潔、真誠為民付出的功勞覆蓋得蕩然無存。

更可悲的是現在“他們”用來炫耀自己升官發財的途徑,已不再是以爲民除了那些害、破了什麽案件或逮捕了多少的盜匪做為業績,而是以對付了多少手無寸鐵、甚至連自己都不知道犯了什麽錯,莫名其妙被捉的老百姓來當着準繩。

“他們”強硬的手段、高捍的態度不再是爲了對付爲非作歹、作姦犯科的壞人,而是拿來恐嚇、捉拿善良的市民而感到光榮。不減反增,越捉越多、越擒越爽,好像把老百姓當着“壞人”來訓練。

“他們”作威作福、貪污腐敗、亂捉亂擒、亂闖亂搜、踐踏人權、不分青紅皂白,囂張的態度與“流氓強盜”又有何分別呢?
所以是不是理當把“他們”Tangkap。。。Sampai 。。。Habis!

警棍、手銬及手槍是不是應該時時對着“他們”?
本來“Satu,Dua,Tiga。。。 Tangkap!”向民衆喊捉的“金言”是不是也應該換成。。。
“Polis ! Tangkap Polis Samseng!”

不再讓你走

下雨了。。。
天空正飄落着絨毛細雨
站在細雨中
感觸那
輕柔細雨灑在身上的感覺
一絲絲
似冰非冰的雨點
一滴滴
暖烘烘湧入心頭
仿佛
把我置放在雲端裏飄浮

你來了。。。
在朦朧的細雨裏
看着你慢步向着我走過來
盈盈綻放着
如花嬌艷的笑容
緩緩伸出你
我期盼已久的雙手
與你
輕步細語在細雨中
解開
自分離思念的繩索
填飽
因等待飢渴的心口

雨停了。。。
緊緊握着你雙手
不再讓你走
因爲
已痊愈了的傷口
害怕
再次受到無情的傷痛

納吉的劇本

記得以前追趕電視連續劇時,媽媽時常都會罵說:“書不讀!飯也不去吃!一直看這種無聊、沒“教育”的爛戲,根本是在浪費“美好時光”及“有限的精力”嘛!爲什麽不把時間用在“其他”更有“意義"的事情呢?”
“還不“関”。。。是不是嫌“電費”太便宜?是不是要把“電視機”弄壞了才甘願?”
忠言逆耳,結果有一天“電視機”真的被媽媽說中了,真的“壞”了,真的什麽也沒得看了。過後才後悔,爲什麽不好好珍惜這部“電視機”呢!現在也不知道要到何時才能再擁有了。

一場又一場的霹靂風波,一幕又一幕的“精心傑作”,吵吵嚷嚷、沒完沒了、連連續續已經播映三個多月了。直到今天,這個“劇本”好像還在繼續的編寫着,作者不但不想擱筆還越寫越長、越塗越爛,令人越看越反感、覺得這套劇本越來越無聊、毫無價值。

爲什麽作者嘔心瀝血的“精心傑作”,會得到如此的反應,得不到大家的體惜及讚賞呢?
道 理不外是這“劇本”寫得太過離譜、不合邏輯又拖泥帶水,内容不但空洞、乏味、毫無新鮮感,連最基本的劇中男主角~贊比里與女主角~許月鳳都根本不入戯、格 格不入。這兩人除了來自不同的背景外,還曾經犯了成爲演員不應該犯下的“大忌”,那就是“劈腿、不衷、欺騙。。。”影迷等罪名,還有另外一個最大的缺點應 該是。。。這兩個主角確切缺乏影迷心目中的那種“英俊瀟灑、美麗大方、衷心不二、英雄豪傑、狹義心腸”的味道吧!

既然已經覺察到演員糊裏糊塗、不三不四,“劇本”又如此的令人無法信服、不受歡迎,爲何還不願捨棄它,好好把握其他已擁有的“劇本”呢?本人覺得作者不應該再“沉思”了,應該勇敢的在這“劇本”畫上句 號,瀟灑的“解散”它、別留戀,然後高唱徐志摩的“我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再大方的抛下Arnold Schwarzenegger在Terminator 裏的經典名句。。。“I'll be back!”

一個馬來西亞

打造“一個馬來西亞”的“廣告”在我國獨立五十一年后,最近終于姍姍“響”起了!
爲什麽到今天才“亮”出這個口號呢?
難道“一個馬來西亞”不是在獨立時就應該已經下定義了嗎?
這是不是意味着在過去的五十一年裏,馬來西亞子民原來都生活在“不是一個馬來西亞”的馬來西亞裏呢?
爲什麽需要等到漫長的五十一年后才呼籲全民、號召各黨一起實現“一個馬來西亞”呢?

其實,其中道理原來是那麽的簡單,因爲國陣“終于願意”張開眼了,也知道如果還不趕緊實行“一個馬來西亞”這個“非常政策”的話,那麽一兩年後在馬來西亞,“國陣”這個名詞就要成爲歷史、就要銷聲匿跡啦!
這種慢人一拍、後知後覺的行動是否能湊巧、能行得通嗎?
相信全國子民都會先拭目以待。。。若成功,必定一百巴仙合作,因爲這終究是一個非常值得鼓舞的一個政策嘛!

首先,大家都會引頸高盼,等着瞧國陣這個“家”是如何先“斬除”長滿庭院的“荊棘”,又如何“拔除”圍繞在墻邊的“雜草”,再如何“清理、焚燒”堆積如山的一堆堆“垃圾”。
清理完畢後,還要看一看這個“家”裏的每一片“屋瓦、資產”是如何“整頓、分配”?是否備好足夠的“房間”確保每個子民“風來不着涼、雨來不飢寒”?所有民族、不分膚色、不分宗教,能否全都可以公平擁有、享受各自的“床榻、棉被”?
“一家之主”是不是胸若城府、一視同仁?
“管家”是不是能時時抱着“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的心懷及思想?
只要能做到以上“齊家”的幾個先要步驟,何愁“一個馬來西亞”的宏願不能指日可待呢?

乍看,雖然是有些困難,但謀事在人、成事在天,況且這確實是一個“無可否認,不能逃避”的最基本首要條件。如果全民還是看不到“屋主”大刀闊斧、乾淨利落的斬草除根、清理家園,那麽,我想每個子民都會如此猜測。。。
“原來這一切都是說給自己爽,又是一個“只聞風雷聲、不見山雨來”的大謊言!”

霹靂啪啦

嗚呼!我敬愛的國家
哀哉!馬來西亞。。。不知要何年何月何日才能開始往“One Malaysia”的道路邁開“第一步”?

悲哉!霹靂州,竟然被一些專權者、野蠻人搞到霹靂啪啦、亂七八糟、一塌糊塗。
現在連穿黑衣也要被對付,也不知是哪一門的“法律”?
其實,世界上只有那些做了虧心事的人才怕黑,因爲怕遇見鬼嘛!
想不到他們原來也這麽恐懼“黑”,而且還怕到如此不可思議的地步。
“他們”是不是在“不打自招”呢?

居然這麽“怕黑”,爲何不索性禁止“黑色”在馬來西亞穿行呢?真是太好笑了!

堂堂一位正議長,在會議裏不但沒有權利指揮、說活,甚至連身份、地位還不如一位“千古罪人、見利忘本、不知廉恥”的副議長。最後竟然“連人帶椅”被一些魯莽的“強盜劫持”而去,還被“打入大牢,面壁一小時”,此擧是多麽的荒唐、囂張!不得不感嘆天理何在呀!
反過來,如果被“懞出去”的那位是對方的議長,其後果相信親愛的讀者都應該很“清楚”啦!

更好笑的是那個“毛遂自薦”,不知所以然、自以爲是的那個“小丑”,也可以說是一名“非法人物”。
膽敢自披議長袍,好像“趕考的小學生”,匆匆忙忙坐在座上不停翻閲會議冊,還要旁人為他指引,比手畫腳、滑稽愚蠢的嘴臉惹得“滿堂卑笑”。連最基本的會議常規都不懂得,還好意思在舉世矚目下把自己的醜態“公諸於世”,真是“臉皮厚過墻”,吾國的面子也被丟盡了。

唉!何時。。。?
也不知還有“誰”可以馬上下令停止這種製造“亂象”、“恐慌”的下流動作了?
無論如何,還是要提醒那些胡鬧的“你(妳)們”,別再愚弄人民的智慧!更別把人民以金錢建造的神聖會議室當着是自己開辦,爲所欲爲的“遊樂場所”!

母親

母親純潔無私的愛情
好比
不熄不滅的太陽
不眠不休
唯一獨特
光亮在我生命裏的每一個角落

母親至情真意的關懷
猶如
天上降下的甘霖
無止無盡
源源不絕
灌溉在我生命裏的每一片土地

母親一生奉獻的恩澤
就是
不能停止的呼吸
超越一切
無可匹比
充滿在我生命裏的每一處心底

我的母親
我的慈母
我愛您!


為天下失去媽媽的孩子。。。
祈求天上的媽媽。。。
“母親。。。看。。。您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