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燒教堂

可恨!可恥!
野蠻的行爲、卑鄙且下流的手段、極端的想法,此種人神共憤的“窩囊廢”若不繩之以法實難服眾!
今天因爲一個“阿拉”字眼的爭議就已如此失控,十二小時内既然連燒三間教堂,這真是連做夢也無法相信的囂張作風,但今天卻發生在馬來西亞,這不但對“一個馬來西亞”帶來無法估計的衝擊,也直接的諷刺了這個納吉“引以爲榮”的口號。

任何宗教的基本信仰條件就是“愛”!
如果不懂得“愛”,那麽最起碼也應該會懂得“尊重”,但是這幾個“窩囊廢”連這般最普遍的知識都等於“零”,如果不叫“窩囊廢”真還不知道還有什麽文字可以來形容!

納吉應當馬上採取嚴肅的處理、以高效率的行動拘捕這些“窩囊廢”及那些極端的人士,然後馬上歸案、判罪,不然“一個馬來西亞”不但會淪爲笑柄,還會大大破壞了原本和諧的馬來西亞!

嘿!記得!
馬來西亞。。。“一個馬來西亞”並不是“一個宗教”,“一個種族”,“一個你”!
但是仿佛高喊了九個多月的口號,仍然還是只有“他們”説話罷了,不見得有什麽改善!